欢迎访问陕西康瑞安医药集团有限公司!
专业的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服务机构大健康产品一站式研发服务平台
全国咨询热线:029-33318353

新闻资讯

News

保健食品:法规定义、研发审批、生产资质与市场销售

发布时间:2026-08-14点击量:1

依据GB 16740《保健食品国家标准》、《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等法规文件,保健食品法定定义主要包含五个核心要素:

1.法律归属食品范畴:明确保健食品属于食品大类,产品审批过程中首要满足安全性强制要求。

2.具备特定保健功能:可调节机体特定生理机能,或为人体补充营养素。

3.人群与用法用量明确:产品标注清晰的适宜人群、不适宜人群以及固定用法用量,消费者需严格按照标签说明食用,不可轻信宣传,企图依靠保健食品治愈各类疾病。

4.经市场监管部门审评审批后方可上市:产品必须通过监管部门严格审批,上市产品统一标注“蓝帽子”专用标识。

5.保健食品不属于药品,不可替代药物治疗疾病:此为标签强制标注内容,是监管部门的硬性规定。


个人观点

保健食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,保健效果无法立竿见影。消费者需严格依照产品标签及说明书要求坚持食用,方可达到预期保健效果,切勿轻信销售人员口头夸大承诺。


一、实行注册与备案双轨管理制度

我国保健食品上市许可执行严格的双轨审批机制:

以补充营养素为主要目的、安全性与功效均已明确的部分产品,实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管理;复方配伍产品以及绝大多数宣称具备特定保健功能的产品,需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评审批,取得上市许可后方可生产。

审批门槛较高,监管部门会开展全方位审核,内容包含:配方科学性与学术共识性、制备工艺及质量可控性、产品安全性毒理学试验、动物功能试验、人体试食试验,同时核查生产企业生产资质、生产条件与产能。通过全维度审核,保障正规上市保健食品的安全性与宣称功效。


二、生产资质准入要求

保健食品生产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许可制度,企业必须取得监管部门核发的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资质,方可开展生产活动。

监管部门通过常态化生产现场检查、产品投产前备案核查、流通领域监督抽检等多重监管手段,持续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合格率维持在较高水平。


三、市场流通与销售监管要求

针对保健食品销售资质、广告宣传、消费投诉处理等环节,国家均制定明确监管规则。当前保健食品市场销售环节主要存在四类问题:

1.脱离产品标签与说明书内容,夸大产品功效,抬高消费者预期;

2.销售人员专业能力不足,无法为消费者提供科学、专业的选购指导;

3.销售人员片面追求短期销售利益,忽视消费者健康需求,缺乏完善的售后保障服务;

4.消费者无法区分普通保健品与法定保健食品,对药食同源理念理解不专业,未结合自身身体状况科学选购,导致实际食用效果与心理预期差距较大,产生上当受骗的感受。


四、化优市场秩序的两点建议

1.联动专业科研机构、监管部门、行业学会、专业学者,开展系统化、科学化的保健食品科普宣传,消除信息差,避免消费者被不法商家误导;

2.提高保健食品销售人员及经营机构专业准入门槛,由专业人员提供选购指导,并建立完善售后服务体系,保障消费者养生消费权益。


陕西康瑞安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,是一家专业的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服务机构,为保健食品、功能食品、新食品原料、化妆品、医疗器械等大健康产品提供一站式的研究开发、检验检测、毒理学评价、功能性试验、人体临床研究、注册备案、咨询认证等技术服务。


(本文为原创内容,如需转载,请联系我们!)


陕西康瑞安医药集团有限公司
陕西康瑞安医药集团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
地址一:陕西省咸阳市高新区秦创原企业孵化中心6号楼4层
地址二: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三桥街办财富大厦2902号
联系方式
  • 联系电话:029-33318353
  • 联系邮箱:wenbing@kangruian.net
陕西康瑞安医药集团有限公司

康瑞安大健康
公众号

陕西康瑞安医药集团有限公司

康瑞安集团
公众号

Copyright © 2023 陕西康瑞安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. 陕ICP备2023009727号-1

陕公网安备61040202000883号

陕西康瑞安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扫一扫咨询微信客服
服务热线

服务热线

029-33318353

微信咨询
陕西康瑞安医药集团有限公司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