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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新食品问题系列-新食品原料不适宜人群中婴幼儿和儿童的定义问题。

发布时间:2024-09-03点击量:584

答:新食品原料公告中关于婴幼儿和儿童的表述有婴幼儿、儿童、少年儿童、14周岁以下儿童。其中婴幼儿是指0-36个月(包含36个月)人群。儿童、少年儿童和14周岁以下儿童为同一人群的不同表述方式,一般是指3-14周岁(不包含3周岁,包含14周岁)人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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