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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新食品问题系列-已经批准的新食品原料公告中的产品“性状”是否需要严格遵守?

发布时间:2024-08-29点击量:311

答:新食品原料的生产和使用应与公告内容一致。目前,针对新食品原料不同性状的申请,在进行安全性审查中增加对其不同性状的包容性审查,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,尽量在公告中予以全面描述。

对于此前个别公告中的性状要求,例如玛咖粉等,经切片、干燥、粉碎等简单物理加工的同源加工品,未改变物质基础,安全性可以保证,也认为属于公告范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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