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7年至今,我国保健食品监管制度不断发展完善。
1995年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首次赋予保健食品法律地位;
2009年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,对保健食品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管理;
2016年发布的《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,开启注册与备案双轨制时代;
2023年发布的《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(试行)》,标志着保健食品行业步入全新的发展时期。
发展初期:
1978—1986年,我国尚未制定保健食品有关的监管政策,也未对其进行行政审批,产品以传统养生食品(滋补品)、维生素、钙片为主。
1987年,卫生部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国保健药品(中药类)的监督管理,依据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的规定发布《中药保健药品管理规定》,实施“药健字”审批管理,是中国保健食品行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关键节点,标志着“药健字”政策开始实施,各级政府、卫生行政监管部门负责对中药保健药品开展审批工作。规定中明确保健药品不得加入特定的药品,包括精神药品、麻醉药品等,且原则上不使用主要来源为进口的原料以及国家重点保护的药材。
成型期:
1996年3月15日,原卫生部依据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的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,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,发布了《保健食品管理办法》(卫生部第46号令)。对于保健食品、保健食品说明书,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均出台了审批制度。凡宣称保健功能的食品均应经卫生部审批确认。1996年7月18日,卫生部根据《保健食品管理办法》(卫生部第46号令)规定,发布了《保健食品评审技术规程》(卫监发[1996]第38号),对保健食品应如何申报和审批,如何进行功能学评价和毒理学评价进行了明确规定。
2000年,因发现已通过批准的中药保健药品存在某些缺陷,如配方不合理、命名不规范等,将食品或治疗疾病的药品批准为保健药品,有的保健药品存在明显毒副作用,可能对消费者造成潜在的危害。原卫生部决定对中药保健药品开展力度空前的整顿工作,发布了《关于开展中药保健药品整顿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2002年12月31日前撤销所有“健字”批准文号,并在1年后禁止继续流通。自此,“食健字”和“药健字”两种准入方式同时存在的情况结束。
康瑞安集团成立于2014年6月,是一家 “专业的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服务机构”,为保健食品、功能食品、新食品原料、化妆品、医疗器械等大健康产品,提供一站式的研究开发、检验检测、毒理学评价、功能性试验、人体临床研究、注册备案、咨询认证等技术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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